牡丹江房产信息网官方网站(牡丹江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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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市民在买房过程中出现矛盾纠纷,近日,记者采访了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为广大市民梳理了5大购房注意事项,供广大市民参考。

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房多数为期房,消费者购房时首先要看开发公司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同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在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行为合法性的唯一要件。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时,消费者应该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目前有一些消费者为了经济利益与建筑施工公司签订购房合同,隐患很大,一旦发生纠纷,因施工企业不具备售房资格,合同不受行政法规保护。另外,现在我市也有开发公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按规定中介公司也无权以他的名义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其签订的合同也无效。

签订联机打印的网上合同

购房人 ,一定要求与开发公司签订网上合同,我市从2007年开始,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预售备案制度,合同都是通过牡丹江市房产信息网联机打印的,国家统一示范文本,网上联机备案的房源,每户只能打印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从技术手段上杜绝了开发公司把已经出售的商品房进行抵押或重复出售违法行为的发生,使购房人的权益得到真正有效保护。

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认真填写每个条款

消费者,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应该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逐条研读,对一些不懂条款部分及专业术语要问清弄懂,有必要找业内人士和律师咨询,在理解之后再签订合同,根据国家法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商品房基本状况;(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11)解决争议的方法;(12)违约责任;(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另外注意补充条款,合同主要条款里没有约定的事项,双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补充条款约定的事项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与主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明确初始登记证发放时间 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在实际期房纠纷中,很多是关于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问题,只要权属清晰、产权来源资料齐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规定期限内会办理完登记手续,造成初始登记证无法办理原因多数责任在开发公司,比如,开发手续不全、欠缴费用、未办验收备案手续等问题,所以,消费者在合同中,应明确初始登记证发放时间,避免所有权证不能及时办理问题。

在商品房的买卖中确实涉及到很多专业方面的知识,购房人很难一下了解这些知识,为了规避风险,建议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要多向有关部门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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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6月16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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